为持续强化医院廉洁建设、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院干部职工廉洁从业行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清廉优质的工作和服务环境,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全院工作人员以下廉洁从业正负面纪律清单: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决策机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
严禁不按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对制度缺乏敬畏、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等问题。严禁逃避监督、拒绝监督,为所欲为、随心所欲,决不允许两级领导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守牢廉洁从业底线。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杜绝热衷搞圈子聚会,以办公经费等名义报销吃喝,变换花样搞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规定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开展干部选拔、考核等。
严禁违规晋职晋级和提拔任用干部。
四、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等的要求,规范岗位设置、招聘程序等内容。
严禁在录用招聘、人员的工作调动、人事调配、职工福利、考核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五、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明细的岗位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到人,管理落到实处。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财务审批程序,支出审核不严,设立“小金库”等各类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严禁招采及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不及时或有意拖延供应商的合格货物采购款造成供应商周转困难而谋求私利。
六、严格按照市卫健局、市医学会、医院规定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开展医学鉴定、职业医师技能考试、医疗纠纷处理、外出会诊等业务活动。
严禁医院领导及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工作程序开展上述业务活动,谋取好处。
七、严格遵守医院设备采购、物资采购、信息系统采购、药品耗材采购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基建工程建设招标。
严禁招标采购过程中不严格审核把关,从中谋取私利,拿回扣等收受好处的行为,严禁与相关供应商发生任何形式的利益往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在谈判、审核过程中的信息,暗示、串通供应商标价,抬高或压低价格中标。
八、严格规范医院财经纪律,按照贵州省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严禁医务人员私自从事各种收费性诊疗活动,或私自利用医院的检查仪器、工具、试剂等谋取私利,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
九、严格执行薪酬发放要求,依法依规按劳取酬。
严禁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
十、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管使用管理的规定,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
严禁以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获取个人利益。
十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采取的医疗措施,合理规范诊疗行为。
严禁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十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捐赠工作的法规要求,由医院依法依规接受捐赠。
严禁医院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十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医院有关信息安全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加强院内信息安全建设和流程审批。
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院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并以此谋取个人利益。
十四、严格按有关制度要求评估患者病情后落实正常转诊。
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十五、严格按照平等原则,营造公平的就医环境,维护诊疗秩序。
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十六、严格遵守行业作风建设规定,恪守医德、严格自律,共建亲清和谐医患关系。
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十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建设亲清医商关系,恪守与他人的交往底线。
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医院将切实加强对上述廉洁从业正负面清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28690107 28693410
贵州航天医院
2023年3月14日